一、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资质简介
基于安防行业的自律、自治功能,建立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机制,向社会公众发布安防工程企业的资质信息,以引导安防工程产品消费者的理性选择。
安防行业协会组织资质评定机构,实施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遵循依据统一的资质评定标准、运作统一的资质评定程序、颁发统一格式的资质证书、执行统一的收费标准、统一发布资质评定信息的“五统一原则”,实现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价体系的目标。
省安协组织资质评定机构实施辖区内安防工程企业二级、三级资质评定和一级资质初评,颁发二级和三级资质证书。
尚未建立省(自治区、直辖市)安防行业协会的地区,可由经安防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予以资格认定的中介机构代行实施该地区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或由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特许实施该地区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
二、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标准
条 件 |
一级资质 |
二级资质 |
三级资质 |
注册资金RMB 注1 |
不少于500万元 |
不少于200万元 |
不少于50万元 |
近
二
年
业 绩 |
竣工项目 |
不少于5项一级 |
不少于5项一、二级 |
------------ |
安防工程项目 |
安防工程项目 |
竣工工程 |
总额不少于1600万元,其中至少一项不低于300万元 |
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其中至少一项不低于200万元 |
不少于一项50万元以上或至少4项30万元以上 |
合 同 额 |
人
力
资
源 |
技术人员 注2 |
不少于20名 |
不少于10名 |
不少于5名 |
工程造价人员 |
不少于2名 |
不少于2名 |
不少于1名 |
法定代表人 |
均无犯罪记录 保守工程秘密 |
和技术人员 |
诚信表现 |
承诺履行并签署《安防企业诚信公约》 |
工作场所(面积) |
不少于 300m 2 |
不少于 200m 2 |
不少于 100m 2 |
管理水平 |
通过 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能够持续保持质量管理体系 |
工程质量 |
近2年承建工程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具有完善售后服务措施 |
员工社会保障 |
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
安全生产管理 |
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注1:或等值外币
注2:必须经过考试并且考试合格者
三、委托资质评定
各省级安防行业协会负责受理企业资质评定委托。未建立省安协的省域,由该省安防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并经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认定授权的中介机构代行受理委托事宜,或特许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直接受理委托。
企业办理资质评定委托前,先依据《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评定标准》进行自我评价,确认委托评定的资质等级;登陆中安协资质评定信息网,了解网上办理委托资质评定的方式和要求。
四、实施资质评定
收到资质评定费用后,资质评定机构启动资质评定程序:
1.组建评审组,审查企业资料(须从网上下载)。
2.评审组赴企业现场调查。
3.技术专家审定评审结论。
4.资质评定机构审核资质评定结论并报批。
5.省安协批准二级、三级资质评定或批转一级资质终评。
6.省安协颁发二级、三级资质证书。
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收到省安协批转的资质评定资料后启动一级资质终评程序:
1.技术专家审查一级资质初评。
2.资质评定部公示评定信息并审核报批。
3.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批准。
4.颁发一级资质证书。
现场调查时,资质评审员的主要工作:
1.核查企业有关证件的原件。按资质评定标准要求,逐条查证并记录企业信息。判断企业能力表现与资质评定标准之间的符合性。
2.收集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社保登记证、GB/T 19001认证证书(一级资质评定需要)和主要竣工工程合同及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3.代表省安协与企业正式签定资质评定合同。
五、资质证书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下称资质证书)由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采用防伪技术统一设计印制,颁证机构填制颁发。
资质证书编号具有唯一性。
常规情况,颁证机构向企业颁发正本资质证书和副本资质证书各一件。若企业需要,可增发最多四件副本证书。企业需要副本资质证书的件数,须在资质评定合同书中确定。
企业资质满足晋级条件的,可委托资质晋升评定。经评定合格,由颁证机构换发证书,企业须交回原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只准许获证企业自己使用,不得租借、转让。资质证书可用于宣传、展示和投标。
经查证确认企业存在租借、转让,或涂改、变造资质证书行为的,将撤销其资质并在行业范围通报。后果严重的,追究违规者的法律责任。
经查证确认企业通过不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或资质评定机构违规评定的,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将收回资质证书并在行业范围通报。手段恶劣、后果严重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因破产、倒闭而歇业或注销的企业,应将资质证书交回颁证机构。
丢失资质证书的企业,须在公众媒体上声明挂失。
六、认证后监督
获得资质证书后,企业信息发生变化,须及时报告颁证机构。须报告的主要信息有企业名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
企业获得资质证书后的常规监督方式是年审,年审周期是一年。颁证机构制订年审计划,与持证企业沟通年审安排。
持证企业向省安协提交年审委托书(见CX 07-B格式01,后附)和相关资料(见CX 03-B 格式 01表 01、表 02、表 03、表 04,后附)。
省安协受理人员对资料合规性进行检查,启动年审程序。年审程序与资质评定程序相同:评审员评审、专家审定、评定机构审核、省安协批准,以及中安协资质管理中心(一级资质)终评。
年审确认企业能保持已获资质的,收到年审费用后,由颁证机构在其正本资质证书上施加年审标识并记录,换发其副本资质证书,以确认企业资质保持有效。
年审结果的判定,仍依据企业资质评定标准规定的条件。
逾期未参加资质年审的企业,其资质证书自行失效,且一年内不可再委托资质评定,颁证机构收回并注销该失效证书,并网上通报。 |